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苏忠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102********055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闽民终1324号
案号
(2021)闽01执226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大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腾新投资有限公司、滕用雄、滕用伟股权回购款12454.875万元及逾期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算,自2020年10月21日起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被告大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腾新投资有限公司、滕用雄、滕用伟诉讼保全费5000元及诉讼保全保险费76021.98元;三、被告苏忠、刘美凤应对上述第一、二项判决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1-11-30
发布时间
2022-02-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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