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102********183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宁0104民初95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99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志远于2021年10月30日前支付原告李劳务费1750元;二、案件受理费50元,已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张志远负担。(此款由原告预交,被告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于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2-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