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078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91民初3088号 |
案号 |
(2019)辽0191执1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沈阳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日内给付原告沈阳市北海岳洋管件经销处货款65,169元。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429元,由被告沈阳瑞达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6-03 |
发布时间 |
2020-04-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汪振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06050783680B |
登记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二号路18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