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红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22********00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22民初3136号 |
案号 |
(2021)豫0422执恢7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张军峰、王红霞偿还韩发兴借款共计57000元;其中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27000元;下余3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之前一次性偿还完毕;如被告张军峰、王红霞有一次逾期未偿还,原告韩发兴可就下余未偿还借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原告韩发兴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50元,减半收取525元,由被告张军峰、王红霞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0-21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