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邵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0202********47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281民初11934号 |
案号 |
(2022)黔0281执6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邵敏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符德考劳务报酬40000元;二、驳回原告符德考的其他诉讼请求。如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25元,由原告符德考负担25元,被告邵敏负担4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盘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2-09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