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凌龙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01********3234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302民初14195号
案号
(2022)皖1302执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凌龙涛自愿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李海军垫付款14183元,原告表示同意。二、原、被告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78元,被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2-01-12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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