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凌龙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32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皖1302民初14195号 |
案号 |
(2022)皖1302执5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凌龙涛自愿于2021年12月30日前偿还给原告李海军垫付款14183元,原告表示同意。二、原、被告无其他纠纷。案件受理费78元,被告自愿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捺印起生效。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