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炳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0625********00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0202民初478号
案号
(2022)新0202执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张炳溪向原告李久富支付机械租赁费30000元、保全申请费360元,保全担保费500元,案件受理费326.6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向原告给付。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2-01-13
发布时间
2022-02-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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