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0381********2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1603刑初680号 |
案号 |
(2022)豫1603执1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杨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7月6起至2025年7月5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扣押在案的vivo手机一部、卡号为62145603008910389的桂林银行银行卡、卡号为6212252103000182578的工商银行卡、卡号为6226632703393699的中国光大银行卡、卡号为6217003390008625051的中国建设银行卡、卡号为6231330100009612445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卡、卡号为6226222904138638的中国民生银行卡依法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淮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