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冯伟婷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283********360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4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粤1204执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1216602569】。一、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和被告冯伟婷于2018年12月17日签订的《汽车贷款合同》于2021年3月27日解除。二、被告冯伟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返还借款本金52786.76元、利息6461.7元、罚息4359.59元(利息、罚息暂计至2020年12月22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照案涉《汽车贷款合同》的约定另计至还清借款本息之日止)给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1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负担107元,被告冯伟婷负担707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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