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林炳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1221********399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肇仲案字309号仲裁裁定书 |
案号 |
(2022)粤1204执7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肇庆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011218600403】。一、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人民币(下同)79829.44元、分期手续费23079元、利息11082.08元、违约金0元(利息、违约金计算截止2020年5月21日,并自2020年5月22日起至借款偿清日止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付利息,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计付违约金);二、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一提供的抵押车辆(粤hmp913)在上述第一项款项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仲裁费5805元;四、三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