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梁二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821********237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4民初2996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粤1204执6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1219602571】。一、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和被告梁二林于2020年9月14日签订的《汽车贷款合同》于2021年8月16日解除。二、被告梁二林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借款本金157401.15元、利息3905.27元、罚息为607.04元(暂计至2021年7月5日,之后以实欠本金157401.15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4.715计至清偿之日止)给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三、驳回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64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负担95元,被告梁二林负担1769元,并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时一并付给原告。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6
发布时间
2022-02-1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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