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牛建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782********09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782民特357号 |
案号 |
(2022)豫0782执7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人因民间借贷纠纷,于2021年12月6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如下:一、被告牛建锋所欠原告马小辉承包费10000元,由被告牛建锋自2021年12月起,每月20日返还600元,直至欠款还清为止;二、若牛建锋在上述约定任一期限内未依约足额履行支付义务,马小辉有权就牛建锋未偿还的欠款申请执行;三、其他双方互不追究。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达成的调解协议,符合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2裁定如下:申请人马小辉与牛建锋于2021年12月6日经辉县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辉县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2-01-07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