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璞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5********46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黑0302民初1654号 |
案号 |
(2022)黑0302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璞玉于2021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淑英劳务费1000元,于2021年6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淑英劳务费1000元,于2021年7月30日前给付原告刘淑英劳务费1200元,共计3200元;二、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刘淑英已垫付,被告王璞玉于2021年7月30日前给付最后一笔劳务费时一并给付原告刘淑英。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