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远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30302********47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鸡冠刑初字第66号 |
案号 |
(2022)黑0302执恢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赵远峰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颜龙江残疾赔偿金、医药费、护理费、扶养费、误工费、法医鉴定费、营养费等共计人民币198136.7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黑龙江 |
立案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时间 |
2022-0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