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沈阳华鼎置业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2109********UQ6A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辽0902民初1346号 |
案号 |
(2022)辽0902执17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李树义与被告沈阳华鼎置业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签订的华鼎商业广场订房协议。二、被告沈阳华鼎置业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李树义购房款308323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自2011年8月16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止以308323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2011年8月16日)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三、驳回原告李树义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446元,公告送达费用800元,由被告负沈阳华鼎置业有限公司阜新分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阜新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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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马振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900MA0QDFUQ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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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阜新经济开发区迎宾大街甲382-6(1#楼1号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