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疆浩然弘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6542********12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4201民初1711号 |
案号 |
(2022)新4201执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疆浩然弘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欠原告塔城市永和商砼有限公司商砼款3081960元(截止2021年6月11日),于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00万元,剩余2081960元于2022年3月1日之前还清;二、被告孙习武对以上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如果被告新疆浩然弘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逾期偿还,原告塔城市永和商砼有限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剩余全部款项并且要求被告新疆浩然弘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20万元;四、原被告一致同意原告塔城市永和商砼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浩然弘图建材销售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签订的商砼采购合同于2021年7月27日终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吴德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54223MA788J1251 |
登记机关 |
沙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县乌奎高速公路南侧,X819线东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