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321********269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粤1204执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1218602565】。(2021)粤1204民初206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何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的货款86557.67元给原告肇庆市天裕建材有限公司。二、被告何坤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逾期利息(利息以款86557.67元为基数从起诉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给原告肇庆市天裕建材有限公司;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发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964元,保全费885元,合计2849元,由被告何坤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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