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丙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02********7436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豫1602民初4831号
案号
(2021)豫1602执392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刘丙丙偿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分行信用卡本金89925.62元,利息11695.62元,应收费用15582.72元,共计117205.13元。2、案件受理费1322.05元及执行费,由被申请人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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