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昌吉市浩峰恒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6523********PY5C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新2301民初3366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59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昌吉市浩峰恒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欧阳秋萍借款70000元;二、被告昌吉市浩峰恒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前偿还原告欧阳秋萍2018年6月8日至2021年11月7日期间的利息43050元;三、如被告昌吉市浩峰恒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逾期支付借款本金,则原告可就全案款项申请执行;四、被告严子浩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诉讼费1023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昌吉市浩峰恒远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担,于2020年9月30日前向原告欧阳秋萍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12-16
发布时间
2022-02-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严子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2301MA7783PY5C
登记机关
-
注册地址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净化路岐峰农贸市场12号楼2层北头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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