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倪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682********0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民初30013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2)粤0104执20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倪林向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截至2020年12月4日的信用卡本金83449.03元、利息15522.11元、其他手续费3元,及自次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利息按广发卡协议约定计算至清偿之日止);2、被申请人倪林向申请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被申请人负担案件受理费1151元;以上合计人民币100125.14元(不包括一般利息和迟延履行债务利息)4、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5、将被申请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1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