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鲁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4********77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29民初5693号 |
案号 |
(2021)鲁1329执3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周鲁海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鲍廷伟欠款8900元及利息(利息以89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18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周鲁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1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