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顾彬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201********56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皖1302民初5223号 |
案号 |
(2022)皖1302执48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顾彬共欠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市分行本息31738.86元(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7月13日,2020年7月14日之后的利息【利息以欠付本金为基数,按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信用卡(个人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利率,计算到欠款结清之日止】),被告顾彬自愿于2020年8月1日前偿还5000元,被告顾彬自愿于2020年9月1号前偿还2000元,于2020年10月1日前偿还2000元,于2020年11月1日前偿还2000元,于2020年12月1日前偿还2000元,于2021年1月1日前偿还2000元,剩余欠款于2021年2月1日前全部还清;二、如果上述第一项中任一期款项未按期支付,则全部欠款视为到期;三、案件受理费296元,由被告顾彬自愿承担;四、原、被告就本案再无其他纠纷。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