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夏又喜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121********20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3442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515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夏又喜、童喜安、孙汉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定根欠付工程款及借款、垫付款等共计3,251,300元;二、被告夏又喜、童喜安、孙汉清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张定根保全费5000元;三、驳回原告张定根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04 |
发布时间 |
2022-0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