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钟仲恒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1621********53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4民初25946号
案号
(2022)粤0104执68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偿还贷款本金82500元及手续费14900元及利息、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6月8日,利息为179.62元、还款违约金为990元;自2020年6月9日起的利息、还款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标准计至款项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受理费1225元、财产保全费1057.32元、律师费9700元;3、被申请执行人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总额暂计:110551.94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7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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