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肇庆市伟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4412********127N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1204民初3103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2)粤1204执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041212602439】。一、被告肇庆市伟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润混凝土(高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2125元及利息(以252125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从2021年5月4日起计算至付清款项之日止)。二、被告肇庆市伟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华润混凝土(高要)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担保费1000元,合计16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734元,诉讼保全费1904元,合计4638元,由被告肇庆市伟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1-04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何钊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83303874127N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肇庆市高要区金渡镇南金公路旁金布楼201之A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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