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姜明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85********172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685民初1399号
案号
(2021)鲁0685执200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招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被告周邦男、姜明君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借款本金3546672元支付计算至2020年3月26日的借款利息3318.52元,罚息22.09元,合计358007.33元,并向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支付以354666.72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27日起至借款给付之日止按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罚息(以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行微机系统自动计算为准)。案件受理费6670元,减半收取3335元,诉讼保全费2470元,由俩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8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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