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洪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123********6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323民初2799号 |
案号 |
(2022)黔0323执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绥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由被告周洪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付亮均支付因本次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84248.08元;二、驳回原告付亮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440.00元,减半收取1220.00元,由原告付亮均负担260.00元,被告周洪强负担96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绥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20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