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邹斌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902********0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豫1381民初4889号
案号
(2022)豫1381执恢11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邓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丁康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梁明海借款5万元及利息(利率按约定月息1.5分计算,自2007年12月2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丁康在偿付利息时应扣除已支付的利息2.6万元;二、被告丁丽与被告邹斌对上述款项负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2-01-20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妨碍、抗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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