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东兴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624********13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0685民初2298号
案号
(2021)鲁0685执182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招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马立枝、邵东兴给付原告王家敏借款30万元,于2021年8月30日前给付10万元;于2022年2月28日前给付10万元;余款10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前全部付清;逾期一笔,原告王家敏可申请执行全部款项,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计算利息,二被告互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00元,由被告马立枝、邵东兴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2-01
发布时间
2022-02-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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