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富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54201********4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新4201民初1909号 |
案号 |
(2021)新4201执270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借款人程金龙尚欠原告杨桂荣50000元,被告李俊冬、孙富建作为担保人分别承担25000元,被告李俊冬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偿还10000元;被告孙富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偿还10000元;被告李俊冬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付清剩余15000元;被告孙富建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付清剩余15000元。如被告李俊冬、孙富建一次逾期支付,原告杨桂荣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塔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23 |
发布时间 |
2022-0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