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孙富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4201********4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新4201民初1909号
案号
(2021)新4201执270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塔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借款人程金龙尚欠原告杨桂荣50000元,被告李俊冬、孙富建作为担保人分别承担25000元,被告李俊冬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偿还10000元;被告孙富建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偿还10000元;被告李俊冬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付清剩余15000元;被告孙富建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一次性向原告杨桂荣付清剩余15000元。如被告李俊冬、孙富建一次逾期支付,原告杨桂荣可申请强制执行剩余全部款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塔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12-23
发布时间
2022-02-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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