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文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31202********00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湘1202民初709号 |
案号 |
(2021)湘1202执41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赔偿原告周德文损失85606.52元;二、被告张文吉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赔偿原告周德文损失17536.62元;三、驳回原告周德文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3130元,由原告周德文承担767元,被告张文吉承担2363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21-12-14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