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高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82********28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830民初4353 |
案号 |
(2022)鲁0830执39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雷、高敏共欠原告济宁宝通运输有限公司租赁费113800元。被告王雷、高敏同意从2020年9月起至2023年9月止,每月偿还原告济宁宝通运输有限公司3000元(每月20日为最后还款期限),下欠2800元于2023年10月20日前付清。如被告王雷、高敏未按上述规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原告济宁宝通运输有限公司有权就下欠的全部租赁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收回车辆。被告邱丽续、刘金焕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288元,被告王雷、高敏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汶上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