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徐俊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321********80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闽03民终3274号 |
案号 |
(2021)闽0303执383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1)闽0303民初2967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变更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2021)闽0303民初2967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徐俊财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莆田市涵江电商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租金12680.25元,并支付该款自2021年7月2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85%计算的利息;三、驳回徐俊财的其他上诉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按一审判决执行;二审案件受理费296元,由徐俊财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12-13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