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临沂诗芙莱家俱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13********LA0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02民初2322号 |
案号 |
(2022)苏1202执3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临沂诗芙莱家俱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泰州市奥德家具配件有限公司货款503976.4元,被告于当日给付原告货款200000元(已于调解前给付,以案外人高文浩名义备注货款给付);余款303976.4元于2021年6月起至2021年9月止,每月30日前给付原告60000元;尾款63976.4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一并付清。上述款项若有一期未能按期足额履行,则原告可就总额303976.4元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扣除已履行款项)。二、担保人伍国飞对上述款项的给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案件受理费8892元依法减半收取4446元、保全费3070元,合计7516元,由被告临沂诗芙莱家俱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11962元,被告应承担部分于2021年10月30日前连同尾款一并给付原告,剩余4446元由本院依法退还原告)。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双发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2-01-24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伍国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300MA3MQFLA0E |
登记机关 |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临沂市经济开发区芝麻墩街道临工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