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蓝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7********18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桂0122民初2343号 |
案号 |
(2021)桂0122执25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蓝海支付原告南宁市武鸣区兴达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货款91718.08元;二、被告蓝海支付原告南宁市武鸣区兴达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计算:以所欠货款91718.08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27日起至被告蓝海付清货款之日止,以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上浮50%计算);三、驳回原告南宁市武鸣区兴达钢结构材料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武鸣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1-12-08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