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村民委员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43706********044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0685民初2708号
案号
(2022)鲁0685执恢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招远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招远市玲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53410.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1元,减半收取2551元,由被告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民委员会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招远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2-02-16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370685B488250442
登记机关
招远市民政局
注册地址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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