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村民委员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3706********04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685民初2708号 |
案号 |
(2022)鲁0685执恢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民委员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招远市玲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53410.5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101元,减半收取2551元,由被告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民委员会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招远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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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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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4370685B488250442 |
登记机关 |
招远市民政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山前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