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50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103民初4755号 |
案号 |
(2020)黔0103执9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银川万和信轮胎有限公司、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确认欠付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货款237733.67元、案件受理费18297元、保全费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10月止,被告银川万和信轮胎有限公司、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每月28日前向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支付2万元,剩余17733.67元于2019年11月28日前支付给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二、若被告银川万和信轮胎有限公司、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按时按照第一条调解协议内容向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支付款项,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同意免除被告银川万和信轮胎有限公司、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所欠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案件受理费18297元、保全费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被告杨学瑞、张新峰对第一条调解协议给付款项对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若被告银川万和信轮胎有限公司、银川裕发和商贸有限公司未能按本调解协议第一条向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支付任意一期款项,则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剩余款项、案件受理费18297元、保全费5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五、本调解书生效后五日内,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同意解除对被告杨学瑞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建发城市花园8号楼2单元a3号房的查封;六、案件受理费18297元、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贵州前进轮胎销售有限公司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3-16 |
发布时间 |
2020-04-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杨学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1715019223Y |
登记机关 |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永宁县望远镇工业园区永清路(轮胎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