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撒拉丁·木沙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59001********009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新2301民初1851号
案号
(2021)新2301执454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昌吉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借款800000元;二、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借款逾期利息67000元;三、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87000元;四、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律师代理费39600元、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1943.40元,共计46543.40元;上述四项债务共计1000543.40元,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五、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以借款本金80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六、被告撒拉丁木沙江对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向原告新疆康利来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偿还的上述第一、二、三、四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15660元,减半收取7830元,由被告新疆博格达畜牧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昌吉市人民法院
省份
新疆
立案日期
2021-09-18
发布时间
2022-02-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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