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蔡建国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2428********03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鲁1424民初2661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21)鲁1424执14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邑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蔡建国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向原告的借款本金15万元元(以本金15万元为基数自2013年7月1日起至2020年8月20日止,按照月利率15/1000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起至欠款全部清偿之日至,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650元,由被告蔡建国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邑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11-02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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