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立良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6********5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1391民初140号 |
案号 |
(2022)鲁1391执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立良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支付原告李娟货款59874元及利息(以59874元为基数,自2020年2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297元,由被告王立良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