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官永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52122********35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闽0703民初2888号
案号
(2022)闽0703执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官永华结欠谢彩红货款2915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6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5000元,余款4150元于2021年11月20日前还清;二、如官永华未按上述确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则谢彩红有权对剩余货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22-01-10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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