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官永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2122********35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703民初2888号 |
案号 |
(2022)闽0703执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官永华结欠谢彩红货款29150元,定于2020年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6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0年1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1月20日前偿还5000元,2021年6月20日前偿还5000元,余款4150元于2021年11月20日前还清;二、如官永华未按上述确定的期限履行支付义务,则谢彩红有权对剩余货款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2-01-10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