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袁艳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527********116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黔0422民初2915号 |
案号 |
(2022)黔0422执1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支行与被告袁艳于2020年7月21日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合同编号:52020120200067595)》;二、被告袁艳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定县支行借款本金270000元及至2021年8月26日的利息10444.29元以及2021年8月27日后的利息(该利息以借款本金270000元为基数,从2020年8月27日起按年利率5.775%计算至该款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5506元,减半收取2753元,由被告袁艳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普定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2-01-12 |
发布时间 |
2022-02-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