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程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9004********427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2301民初1258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57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程洋向原告何亚东偿还借款101704元,支付律师代理费3296元,合计105000元,此款于2020年7月30日前付清。本案受理费1322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何亚东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时间 |
2022-02-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