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祥兰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20603********192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吉0605民初552号
案号
(2021)吉0605执48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达成如下协议:张祥兰于2021年8月25日前一次性偿还李茂芬借款本金4万元,并从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从2020年8月20日起至本金还清时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给付利息。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800元,减半收取计400元,由张祥兰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省份
吉林
立案日期
2021-10-11
发布时间
2022-02-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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