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万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22322********21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粤0104民初35160号 |
案号 |
(2022)粤0104执68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93324元、手续费17400元及利息、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6月24日的利息为371.57元、还款违约金为1232.22元,自2021年6月25日起的利息、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优客分期业务协议》约定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申请人支付本案受理费1273元、保全费1082元;3、上述金额共计114682.7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2-02-22 |
发布时间 |
2022-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