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雷万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22322********2112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粤0104民初35160号
案号
(2022)粤0104执68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93324元、手续费17400元及利息、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1年6月24日的利息为371.57元、还款违约金为1232.22元,自2021年6月25日起的利息、还款违约金按照《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优客分期业务协议》约定计算至欠款清偿之日止)。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2、被申请人支付本案受理费1273元、保全费1082元;3、上述金额共计114682.7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2-02-22
发布时间
2022-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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