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0521********0817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甘0271民初2814号
案号
(2021)甘0271执恢4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吴海涛、张薇给付吴迪代偿借款2万元及利息1522.64元,共计21522.64元,于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2-0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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