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刘小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10322********29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新2301民初2294号 |
案号 |
(2021)新2301执54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刘小强偿还原告刘录勤借款15000元,此款被告于2021年4月30日前给付原告1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给付原告5000元;二、原告刘录勤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计125元,由被告刘小强负担,此款于2021年4月6日当庭支付给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11-18 |
发布时间 |
2022-0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