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24********27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1)宁0104民初4866号
案号
(2021)宁0104执812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纪军尚欠原告宋小芳借款本息合计120000元,于2021年5月起至2023年4月每月1日前支付原告2000元,于2023年5月1日前付清剩余全部款项;如有一期逾期支付,被告需另行承担违约金10000元,且原告可就剩余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二、原告宋小芳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1866元,由被告纪军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宋小芳预交,被告纪军于2023年5月1日前将此款一并支付原告宋小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21-09-08
发布时间
2022-02-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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