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史一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124********30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124民初265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22)鲁0124执20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史一凡、被告庞新桂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付原告宋杨彪52000元。案件受理费受理费1544元,减半收取772元,由原告宋杨彪负担172元,被告史一凡、被告庞新桂负担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2-01-26 |
发布时间 |
2022-0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