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广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4********688Q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403民初1133号 |
案号 |
(2021)豫0403执22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河南广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庞淑平支付2017年3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租金30088.8元及滞纳金7524元;二、驳回原告庞淑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0元,减半收取计185元,由被告河南广厦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11-15 |
发布时间 |
2022-0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德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400171808688Q |
登记机关 |
平顶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平顶山市卫东区建设路中段路南57号 |